根据法律规定,即便继子女在成年之后,也依旧享有合法的
继承权,这是不会因为其成年与否而发生改变的。
即使如此,如果存在以下条件之一,那么
继承人仍可能丧失他们的继承权:
(一)继承人故意实施了杀害被继承人的行为;
(二) 为了争夺财产,继承人对其他继承人进行了谋杀;
(三)继承人自愿放弃了被继承人的照顾和
赡养,甚至对其实施了严重的身体或精神上的虐待;
(四)重要的是,继承人擅自修改
遗嘱,或者隐藏、销毁真实的遗嘱,
情节严重的情形;
(五) 最后,继承人采取欺骗、强制等手段,促使或干扰被继承人更改、撤销或者重
立遗嘱,情节恶劣的情形。《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
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
欺诈、
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