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时,要准确核算专项培训费用,保留好支付凭证、差旅费用票据等相关材料,确保违约金数额不超过培训费用总额。
(二)劳动者在签订服务期协议时,要了解专项培训费用的构成和违约金的计算方式,若认为违约金过高不合理,可与用人单位协商调整。
(三)当出现违约金纠纷时,双方应根据实际已履行的服务期,按照规定计算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来确定合理的违约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