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约束,只要网络签约合同存在可撤销的情况,合同就有可能被撤销。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下五种合同属于可撤销类:
因重大误解因素而订立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利用他方在经济上陷入困境或者影响其做出明智决定的能力而与其签订的合同、合同一方通过欺诈手段诱骗另一方签订的合同、合同一方或第三方运用胁迫手法,强迫另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以及其他法令所明确列举的其他具有可撤销性的合同类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