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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三权分置指哪三权

宅基地三权分置指哪三权
农村宅基地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卖或出租后,宅基地的使用权随之转给受让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权始终为集体所有。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户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2024-04-13 10:50:10 已帮助249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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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三权分置指哪三权
鉴于农村宅基地的土地利用性质,其涉及的三种权益概括起来主要包括所有权、承包权以及经营权。
具体来说,所谓的“三权分置”,就是把宅基地的所有权、使用权以及农民个人在集体经济中所具有的地位和权利这三项权益进行分开配置。
需要指出的是,农村宅基地与自留地及自留山地一样都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然而,对于农村宅基地,尽管其所有权归属于国家,但每个村民均拥有使用该地的权利,而宅基地也是不允许被继承的。
关于宅基地产生的争议,主要的解决途径如下:
首先,当同村农户间出现宅基地权属纷争时,当事人双方应以尊重历史事实为原则,互谅互让,通过谈判协商来解决问题;
其次,如果经过协商仍无法达成共识,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向乡镇政府或者土地管理所等相关机构提出处理申请。
如被上述单位拒之门外,当事人可以直接向县级政府或者国土部门提出,一旦申请得到批准并视为受理,有关部门即可开展调解工作;
若经调解无果,则应当依法做出处理决定;
最后,对于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满的情况,当事人可在收到处理决定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处理机关递交申请复议,或者在接到处理决定后30日内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依法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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