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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坠物谁担责有什么规定吗

针对高空坠物的法律问责问题,我们需要依照相关法规执行。
基于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之规定,对于高空抛掷或坠落物品所引发的侵权纠纷,其责任应由实施此类不法行为的行为人自行承担。
若因证据不足无法准确确定责任人的情况下,则由有嫌疑的加害方负责赔偿
若潜在的加害方在履行了赔偿责任之后仍能证明自己与此次事故无关,则可依法追究真正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此外,对于物业服务企业、建筑开发单位等建筑物管理者而言,他们有义务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以避免高空抛物和坠物事件的发生,如果管理疏忽未能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那就应当为其未尽到义务而产生的相应侵权行为负起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最新修订:2024-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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