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行政执行,是指行政机构根据相关法律规范,通过特定的程序进行实施国家政府职能以及实行行政决策的活动全过程,以确保完成公共事务治理与公共服务方面的各项任务。
若在实施行政执行时,相关相对人未能自觉履行其应尽之义务,此时,依循法定程序采取必要方式强制执行此等义务,便称之为行政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