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我们将为大家详细解读如下几个法律要点:
(1)如雇员在执行工作任务时对他人造成伤害,则其特许经营人为应负责承担
赔偿抚慰金之责;
如雇员由于
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对他人造成伤害,特许经营人应当同雇员共同承担
赔偿责任。
当特许经营人承担了连带赔偿责任后,有权向相关雇员进行追偿。
(2)若雇员在执行工作任务过程中有任何身体损伤发生,特许经营人同样需承担赔偿责任。
(3)如果雇员的身体损伤是由
雇佣关系之外的第三方所导致的,受害者有权利恳求该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也可以要求特许经营人履行赔偿义务。
特许经营人在承担赔偿责任之后,依然具备向第三方
追究责任的合法权益。
(4)若雇员在执行工作任务时因安全生产事故而遭受到身体损伤,若发包方、分包方知晓或应该知晓发包或分包给雇员的业务并无适当资质或安全生产条件,那么他们就必须同特许经营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
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
医疗费、
护理费、
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
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
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
丧葬费和
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