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公司经营专题 > 经营管理专题 > 联合限制竞争行为有什么

联合限制竞争行为有什么

联合限制竞争行为有什么
公司发展的好坏,与公司经营状况是密切相关的,因为科学的管理能促进公司快速的发展,增强公司的竞争力,才能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下生存下去,反之则可能被市场淘汰。经营管理是相互渗透的,我们也经常把经营管理放在一起讲,实际情况也是经营中的科学决策过程便是管理的渗透,而管理中的经营意识可以讲是情商的体现。
2024-04-11 14:00:17 已帮助2435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联合限制竞争行为有什么
垄断协议亦称联合限制竞争行为,系指以排挤、抑制竞争为目的所达成之协议、决议或其他协同行为。
在此类行为中,衡量其合理性与法律有效性的关键指标在于它们是否对竞争产生了阻碍、限制乃至伤害。
垄断协议可被划分为横向垄断协议以及纵向垄断协议两大类别。
横向垄断协议其显著特点在于参与当事人位于同一生产或流通阶段,可能既包括生产方,亦包含销售方,甚至是买方或卖方。
联合限制竞争行为则主要涵盖如下几种形式:
(1)固定或变动相关商品价格;
(2)控制商品产量或销售量;
(3)瓜分销售市场或原材料采购市场份额;
(4)施加购买新型科技、先进设备的限制或禁止研发新技术、开拓新产品领域;
(5)发起联合抵制交易行动;
(6)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反垄断执法部门认可的其余各类垄断协议。《反垄断法》第十三条
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
(一)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
(二)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
(三)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
(四)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
(五)联合抵制交易;
(六)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本法所称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