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来说,公司债券发行人既可以是公司,也应当仅限于此范畴,然而需要指出的是,并不是每家公司都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这取决于其是否满足特定的条件要求。
就公司主体而言,具有发行资质的公司在决定如何发行债券时,应根据市场需求预测以及对自身企业未来盈利能力的评估进行决策,即所谓的“量力而行”。《证券法》第十六条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二)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四)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五)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