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醉酒驾车吊销驾驶证并实施5年禁驾的相关法律规定,主要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之规定。
其中明确指出,凡因酒后驾车被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现并确认为饮酒过量的,将被强制带离现场至清醒为止,同时对所持有的机动车驾驶证进行吊销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在此期间内,当事人将被禁止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以此措施来确保公共出行安全。
此外,醉酒驾车行为还可能涉及到危险驾驶罪这一刑事判决标准,依照我国《刑法》相关条款,凡是在国内各大公路上因酗酒而驾驶机动车的行为,都将做出拘留监禁和罚款等严厉惩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