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将嫖娼行为作为离婚诉讼中的证据,以证明婚姻关系出现了严重裂痕,无法修复,法院是有可能判定离婚的。
在中国民事法律中,若夫妻中有一方提出离婚请求,可由相关机构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而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当首先进行调解工作。
如若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经过调解仍无好转,应予以批准离婚。
具体来说,以下几种情况属于当事人必须提供的证据:(一)存在重婚现象或是与他人长期同居;
(二)经常施行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配偶及其他家庭成员;
(三)有着频繁赌博、吸食毒品等不良社会规范的行为,并且屡教不改;
(四)由于感情问题导致分居时间达到两年以上;
(五)还有其他能够造成夫妻间感情完全破裂的情形。
在其中任何一种情形下,若调解无法达成共识,都应该被认定为感情已经破裂,法院也有权判定离婚。
另外,如果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法院则必须同意解除其婚姻关系。《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