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合同事务专题 > 合同效力专题 > 合同无效损失仅实际损失吗

合同无效损失仅实际损失吗

合同无效损失仅实际损失吗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这个“法律效力”不是说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说由于合同当事人的意志符合国家意志和社会利益,国家赋予当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当事人严格履行合同,否则即依靠国家强制力,要当事人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
2024-04-10 11:10:07 已帮助2125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合同无效损失仅实际损失吗
合同效力不存在导致的损失补偿性质在于法律上所规定的缔约过失责任方面。
以基于这种类型的责任来提出的损失补偿请求,仅限于其所谓的"信赖利益"范畴之内。
在信赖利益的范围内,损失涵盖了两大部分——受到的损害以及失去的利益。
其中,受到的损害被称为直接损失,意指的是现存财产的降低程度;
譬如说,为了缔结这份合同而花费的开支(例如为了签约所需支付的交通费、咨询费等合理开支)、筹备履约会付出的费用(如同为签署货物销售合同并租赁仓库所需支付的租金等合理费用),以及已经支付的现金所产生的利息等等。
如果在合同成立之后持续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后被判定为不具备效力,并且某一方在合同生效后已经开始践行合同时,那么该方实际执行合同的费用同样应当可以归入到受到的损害之中,并获得相应的补偿。
至于失去的利益,亦即间接损失,则代表着现有的财产原本有可能得以增加,但最终未能实现增长的部分,其中就包括由于失去了与其他第三方再次协商订立合同的契机所引发的损失等等。《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