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和运用假钞罪,系指个人明知手中所持有的为
伪造不实货币,或是有意为之进行持有或使用,且该行为发生时
涉案金额已经达到了法定的“
数额较大”程度的
犯罪。
对于任何因触犯持有和运用假钞
罪名被定罪的人,法律主要予以两种
刑罚模式:首先,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其次,视情节轻重,处以分支行将或者单方面对其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
罚金处罚;
若涉及
数额巨大的情况,则需要判处被告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进行最高至两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的二次处罚;
若案件中涉及的数额已经达到极其惊人的数量,便会对被告人处以长期监禁(通常在十年以上),并执行罚金刑,其最高金额可达到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
或者,法庭可以选择没收被告人所有资产。《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