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现行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处理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问题时,必须始终秉持以下五项基本原则:
首先、维护家庭的社会价值及经济发展效益,这是财产分割过程中的首要考虑因素;
其次、确保夫妻双方在财产分配层面能够享受平等权利并承担相应责任;
再次、对无过失一方给予适当关怀与照顾;
第四、在财产分割过程中,坚决避免对国家、团体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利益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
最后、对于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应当委托由直接负责抚养该子女的一方代为管理和支配。《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