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令是适用于被判管制或宣告缓期徒刑之被告的一种辅助刑罚方式,是在他们服刑期间所执行的。
依照中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指出,设立禁令的初衷是利用其强制力来矫正针对某些特殊犯罪行为的不良习惯。
同时,以禁令的形式把犯罪者与可能导致他们再犯同类型罪名的环境分离,有助于预防犯罪者再度触碰法律红线。
在实际操作中,人民法院宣布禁令时,需按照犯罪的原因、犯罪的性质、犯罪手段、罪犯的忏悔态度以及个人一贯的表现等因素,细致地权衡上述各要素与犯罪行为之间的关联度,并据此决定是否禁止被告人从事某种特定活动、进入某个特定区域、场所或者与特定人群保持联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