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事件受害方在伤势得到妥善处理并出院之后,应当首先尝试与肇事者就相关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赔偿问题展开积极协商。如若双方无法就具体的赔偿数额达成共识,则可以向上一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相应的调解申请。在经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有效调解之后,倘若各方仍未能就赔偿事宜达成满意的解决方案,或者即便调解结果已经正式签署但未能按规定履行相关义务时,当事人便有权利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诉讼请求,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