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结婚登记所应满足的实质要件方面,具体要求如下:首先,男女双方在
结婚过程中需充分尊重彼此意愿,不得出现任何一方被迫接受婚姻或者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不当干预;其次,原则上,男性的最低
法定结婚年龄为22周岁,女性则为20周岁;再次,双方之间应是非
直系血亲亦或是三代以内
近亲关系;此外,结婚登记之前,
当事人应该确保自身并不存在任何医学界普遍认定为不适宜结婚的疾病;最后,双方都须
保证各自没有过
重婚行为。《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
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
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
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