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报备所需提交的材料详情如下所列明:
1.
建筑工程之消防设计审批申请表格。
2.建设单位之工商
营业执照及其认可
身份证明文件。
3.新建及扩建工程之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
4.设计单位之资质证书。
5.消防设计图档。
6.建设单位之
授权委托书。
7.建设项目之正式批准文件。
8.针对特殊消防设计的技术解决方案以及说明,或者设计采纳的国际标准、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中文版本,以及其他关于消防设计的实际案例、产品说明书等相关技术资料。《
消防法》第十三条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应当申请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竣工,建设单位应当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消防验收。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进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