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合同在规定
期限届满之后并没有进一步
续签然而依然在正常运行之中,通常情况下该份合同时效将得到保持。首先,劳动方面的合同在约定时间结束之后,如果
劳动者仍旧留在现用人单位工作,并且原用人单位对此没有任何异议表现出来,那么这就可以被视作是通过默契达成了以原来的条件作为基础继续执行这份
劳动合同的共识。当其中一方表示期望取消这份
劳动关系时,我们社会的法院机构将会以坚定的立场予以支持。换句话说,合同期到之后若是并未续签但依然按照既定的模式进行运行,一般而言
合同的效力将得以保持。再者,用人单位从开始雇佣劳动者的那一刻算起,整整一年以后仍然没有跟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话,会被看做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已经签订了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确定事实。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清楚应该跟劳动者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却又没有进行签署的话,我们的法庭可以认为双方间已经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
合同关系,然后以原来的劳动合同作为依据来确保双方的权益以及责任义务。因此可得,即使在
合同到期后未续签但仍然在执行中,也有可能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履行环节需要引起重视。《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四条
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根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人民法院可以视为双方之间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并以原劳动合同确定双方的
权利义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