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行为本身并不必然对股票挂牌产生直接影响。股权质押,学术地称之为股权质权,即是指出质人将其持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所设定的一种质押方式。股票挂牌则是指申请挂牌的企业成功获得上市资格并进入证券交易所进行公开买卖的整个过程。在挂牌之前,该公司的股东可以选择向银行申请贷款,并通过将自身所持有的股权作为抵押品的形式来进行,这就是所谓的“股权质押”。在此期间,需要按照公司的议事规则履行相关程序,签订内容详尽的书面质押协议,并且必须依法进行股权质押的注册备案手续。只要在这个过程中不出现任何股权纠纷以及其他方面的争议,那么原则上来讲,股票挂牌活动通常是不会受到此类因素的干扰的。而那些确实存在股权质押状况的公司,在他们提交的《公开转让说明书》里也应当给予明确披露,以便于投资者更全面地了解公司的真实情况。《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条件适用基本标准指引(试行)》第四条
申请挂牌公司股权应结构明晰,权属分明;
真实确定,合法合规,股东特别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股东或实际支配的股东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存在权属争议或潜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