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一宗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已判定为既成事实,相应的
处罚措施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方面:首先,会受到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以及
罚金的严厉惩戒;一旦涉及
涉案金额极度庞大且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那么处罚将会升级到五至十年的有期徒刑并附加罚金。若是单位实施
犯罪行为,将面临对单位处以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的罚金,同时也须对其负责人及
直接责任者进行上述
刑罚处置。若
犯罪主体是公司的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并且他们亲自指导和指挥他人进行此类犯罪行为,则将会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以及罚金的惩罚;而对于涉及到的涉案金额特别巨大、导致的后果尤其严重,或者具有其他极其恶劣情节,则将会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及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的罚金。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当发生下述情况时,该
刑事案件才可能被提
起诉讼:第一,发行金额超过五百万元人民币;第二,通过
伪造、篡改国家公文、有效证明文件或相关凭证、单据等手段进行欺诈发行;第三,利用所募集的资金开展违反法律规定的经济活动;第四,通过转移或隐匿募集资金方式逃避司法追究;第五,出现其它造成广泛负面影响、后果严《
刑法》第一百六十条
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等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
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存托凭证或者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
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后果特别严重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实施前款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后果特别严重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