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纯之单方面承诺并非正式合约。而所谓的合约,乃是在具备同等法律地位的自然人、
法人及其它固定机构之间,通过建立、调整以及消减民事权利与义务的行径所达成的约定。而单方面许诺,乃是表意者向相对之人表达的,为其自身设定某种义务,从而使相对他人获得某些权益的意愿表述。这种方式属于表意者单方面的观念输出,其单方面许诺的内容是为自己设立某种义务,以便让相对人能够获取对应的权益。《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
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
收养、
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