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案例中,当一方向另一方提供履行
离婚协议的必要条件时,该协议被认为是具有
法律效力的。
然而,倘若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没有达成
合同条款共识或者没有按照约定的条件履行,那么无法获得成功。
在这种情况下,另一方就可以合法地发
起诉讼,通过寻求法律援助以确认离婚协议的合法有效性,同时也有权依据相关法律要求履行义务的一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和
赔偿。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
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
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
债务处理协议,如果
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
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
发生纠纷提起
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