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国现行法律
法规之规定,任何未经许可的非法运输、携带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它故意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材料或配剂出入境的行为,以及在国内无视法律规定,非法销售或购买这些受禁物品的举动,均将被视为
违法犯罪活动,面临
司法机关严厉的
刑事惩罚。具体
刑罚力度如下:
处罚金额在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范围内,
情节严重的,将面临长达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必须承担相应
罚金的
民事责任。若明知他人正在制造毒品的情况下仍然向他们提供适用上述法律条款中所提及的物品,那么这个人也将作为
共犯承受与制造毒品同样的
刑事处罚。《
刑法》第三百五十条
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生产、买卖、运输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配剂,或者携带上述物品进出境,情节较重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明知他人制造毒品而为其生产、买卖、运输前款规定的物品的,以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