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期间有关
债务问题的解决原则如下所示:首先,对于属于夫妻共有的
债务,通常情况下需要共同承担还款责任。这意味着先应用
夫妻共有财产进行清偿,若
共有财产难以抵偿全部债务或财产归各所有人所有,则需由双方协商确定债务偿还方案。如无法达成协议,则需提交人
民法院予以判决裁定。而对于一方个人所拥有的财产,除非
债权债务双方另有其他特别约定,否则应由该方向
债权人全权负责清偿相应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
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