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拥有书面谅解书,在某些情况下也不能避免犯罪者被判刑的可能性。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针对那些已经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有权将此事项提交至当地人民检察院,请求对罪犯进行从宽处理。
随后,人民检察院会依据案情向人民法院提出类似的量刑建议;
若犯罪行为情节相对较轻且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人民检察院亦可自行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人民法院可视具体情况对被告人予以适当从宽处罚,这就意味着,从轻处罚并不属于法定减轻情形,而属酌情从轻范畴。
实际的减刑程度还需综合考量各种因素,如犯罪手段、犯罪动机等等。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法律条文仅规定了刑事和解可以作为被告人从轻处罚的重要裁决因素之一,但却并没有明确指出只要有和解事件发生,便能豁免其应受的刑事处罚。
实际上,只有在犯罪情节极其微小且无需承担任何形式的刑事责任时,才有可能获得不起诉资格。《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
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