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车辆碰撞事故后,涉事出租车的误工损失费用保险公司是可以予以赔偿的,但需要遵循一定的限制条件,详细内容如下所述:首先,只要确认被保险车辆在交通事故中确实存在一定程度上的过错责任,那么保险公司便应当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的赔付范围内,即11万元的限额范围内,全权承担对误工费用的赔偿义务;其次,被保险人需要向医院开具诊断证明文件,并在其中详实注明出院之后的休息日数,同时,投保人还需向让相关单位出具出险发生之前的连续三个月的收入凭证,以确保扣款情况及税收证明的完备性。如此一来,保险公司将负责弥补由于休假日程延长导致收入减少的那部分金额;最后,结合我国法律法规中的司法解释第二十条内容来看,误工费应依据受伤人员的实际误工时长与收入水平予以确定。误工时长则应依据受伤人员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所出具的相关证明予以确定。如果受伤者因损伤导致残疾而继续工作受影响,则误工时长可计算至伤残评定日的前一天;至于拥有稳定收入的受伤者,误工费用应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来进行核算。若受害者没有固定收入来源,则应参考其最近三年内的平均收入来计算;如受害者无法提供充分证据证实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则可参照起诉法院所在地区同行业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来作为替代。《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