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过错推定的
侵权行为中,常见的类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医疗机构违反相关规定进行不当诊疗从而导致的
侵权责任;森林树木遭非法砍伐而引起的折断责任;动物园内动物因受到不当处理而引发的侵权责任;地下设施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侵权责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它设施及其附着于其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因材质不合格或安装不当发生掉落、坠落所产生的
赔偿责任;堆置物因堆积位置不当或者维护不力造成倒塌、滚动或者滑落的侵权责任等等。《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
纠纷有关的
病历资料;
(三)遗失、
伪造、篡改或者
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第一千二百五十七条
因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造成他
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八条
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
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