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环境中的行政处罚手段主要涵盖以下六种:
首先是警告性的惩罚,其次是通过剥夺财产来进行处罚,其中主要的方式包括罚款以及没收财物(也被称为没收非法财物及违法所得)。
第三类则是对个人或组织名誉与声望造成影响的惩罚,其主要表现形式是警告、责令具结悔过以及公开通报批评等等。《行政处罚法》第八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