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
刑事法律体系下,参与协助信息
网络犯罪行为者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以及
罚金等
刑事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在我国的
刑法典中并不存在“
帮信罪”这样一个独立的
罪名。
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为他人提供援助实施信息网络
犯罪行为的,应视作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予以
定罪量刑,通常情况下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是拘役,同时可能会被判处相应数额的罚金。
若被告人能够
主动投案并详细阐述其罪行,即可认定为
自首。
根据我国的刑事法律,自首行为构成
犯罪后
自动投案且如实交代自身犯罪行为的
当事人,应予以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
如果罪行较轻,甚至还有可能免于刑事处罚。
然而,那些已被采取
强制措施、正在服刑的罪犯,若能如实坦白司法机构尚未掌握的个人其他罪行,同样可视为自首行为,享受同等待遇。
即使
犯罪嫌疑人并不具备上述规定的准确
自首情节,只要他能够真实地陈述自己的罪行,就可获得
从轻处罚;
而且,因为事实上他的真实供述避免了更为严重的后果产生,甚至可望得到减轻处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一般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
处罚。
【
特别自首】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
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