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情况下,即女方存有不端行径的前提下,仍不影响夫妻之间共同财产的分配原则。
通常而言,共同财产应由当事人双方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合理分割;
然而,在特殊情况下,男方可就此提出离婚损害补偿的主张。
若在离婚过程中并未对共同财产所有权作出明确规定,则需明确规定;
婚前所得财产归属个人所有,而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应由双方平分。
此外,若女方未经允许与他人存在同居关系,将被视为过错方,无过错方的男方有权在离婚过程中要求损害赔偿。
关于损害赔偿的具体内容,主要涉及财产损失及精神创伤两大部分;
至于赔偿数额的确定,其主要依据在于所受损程度,对于赔偿方式的选择,则应首先通过双方的协商加以解决,如若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则可诉诸于相关司法机关进行裁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