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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公安诈骗构成什么罪

在某些情况下,犯罪分子可能会冒充警察进行诈骗活动,这种行为实际上已经触犯了我国现行的《刑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我们有理由认定其构成“招摇撞骗罪”。
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不妨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简称《刑法》)中对此类行为的具体规定:
如果有人冒充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来招摇撞骗,那么他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被剥夺政治权利刑事处罚;
如果情节更为严重,那么惩罚力度将会加大至三到十年的有期徒刑。
具体而言,《刑法》的第二百七十九条是对上述罪行的规制,明确指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者,将受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的严厉惩处;
而如果被告人冒充的是人民警察实施类似行为,则应严格按照前面所述条款的规定加以从重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最新修订:2024-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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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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