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诉讼离婚是否真的必须等待双方
分居满半年这一问题,我们可以明确地说并不是这样的。
事实上,
申请离婚无论期间是否经历过分居与否,都不会阻碍
当事人依法提
起诉讼来
解除婚姻关系。
当提起
离婚诉讼之后,如果当地法院经过审查及认定,认为原被告双方的情感状况彻底破裂无法修复时,那么法庭将会批准
离婚请求。
值得注意的是,这个过程可能会因具体情况而有所差异,所以当事人在处理相关法律事务时,应该寻求专业律师的意见以保障自己的权益最大化。《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
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
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
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