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处罚法》第八条之规定,行政处罚的具体体现形式主要分为七个方面:
1.予以
警告;
2.处以
罚金;
3.
没收违法所得及非法财物的
处理方式;
4.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5.暂时性扣留或
吊销相关许可证件和执照;
6.给予
行政拘留等惩罚措施;
7.其他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形式。《行政处罚法》第八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