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教唆他人在饮酒之后仍然继续驾驶,并且在该过程中被发现其驾驶证中的血液酒精含量已经超过或者达到80毫克每百毫升,这就意味着他已经达到了醉酒驾驶的标准。
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实际进行驾驶行为的那个人,还是对他进行了酒精酗酒的怂恿者,都有可能因为无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而被指控犯有危险驾驶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明确规定,任何人在公路或者都市街道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辆的,都将受到剥夺自由的刑罚——拘役,同时还需要面临金额不菲的罚金的惩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