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探视权问题,可向法院提出申请并申请强制执行。
然而,在执行探视权期间,不得直接对未成年子女的人身自由实施强制措施,而需采取对被执行人处以罚款或拘留等相应法律手段,督促其切实遵守法院作出的裁判结果,积极配合支持探视权的一方履行探望义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