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非如此。
汽车保险主要可以分为两大类别,即交强险以及商船险。
其中的交强险乃是一种强制性的保险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如果在行驶过程中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导致第三方人身遭受到了伤害,那么该交强险都应当在责任限额之内进行全额的赔偿。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1)驾驶员未能获得驾驶许可证或尚未完全满足驾驶资格要求;
2)驾驶员在饮酒过量、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物或是麻醉剂之后驾车出行引起了交通事故;
3)驾驶员恶意制造交通事故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