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情况下,家长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应负起照顾责任,让他们跟随母亲一同生活。
然而,若母亲身患长期治愈不能的传染性疾病或是其他严重疾病,或者若是母亲具有抚养能力然而却未尽到相应的抚养义务,且父亲希望孩子能与他共同生活的话,且这种情况对孩子的健康成长并没有产生任何不良影响时,也可以考虑将孩子交给父亲照看。
除此之外,如果因为各种原因,孩子确实无法继续跟随着母亲生活,那么这个时候就需要由法官依据孩子的权益以及父母双方的具体情形来做出判决了。
最后,当父母双方在商量后协议决定让两周岁以下的孩子跟随父亲生活,并且认为这不会对孩子的健康成长产生任何不利影响时,法律也是允许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