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风所带来的狂风暴雨,无可避免地导致了一些房屋的倾覆与损毁。
在此情况下,依据自然灾害中所特有的“不可抗力”原则,房产所有者无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他们可以此为契机,向当地政府部门提出紧急救助申请,包括但不限于住房修缮及重建所需的专项资助金等措施来缓解当前面临的财务困境。《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第十九条
自然灾害危险消除后,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研究制订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规划和优惠政策,组织重建或者修缮因灾损毁的居民住房,对恢复重建确有困难的家庭予以重点帮扶。
受灾地区人民政府民政等部门应当向经审核确认的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发放补助资金和物资,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应当为受灾人员重建或者修缮因灾损毁的居民住房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