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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终止的效力如何

保险合同终止的效力如何
保险理赔,是指在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而使被保险人财产受到损失或人身生命受到损害时,或保单约定的其它保险事故出险而需要给付保险金时,保险公司根据合同规定,履行赔偿或给付责任的行为。简单的说,保险理赔是保险人在保险标的发生风险事故后,对被保险人提出的索赔请求进行处理的行为。在保险经营中,保险理赔是保险补偿职能的具体体现。
2024-03-29 10:45:14 已帮助120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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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终止的效力如何
保险合同终止效力之揭示:
当保险合同依法有效订立之后,由于某种预定或者意定的原因出现,致使原定明确的权利和义务官司消灭,其法定魅力因此而彻底丧失。
一旦保险合同期满,若欲持续获得全面的保险保护,则应再次签立新的保险契约。《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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