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轻伤害类案件,法律并未对此类伤害赔偿标准进行精细规定。
然而,这类案件的赔偿标准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相关规定加以执行。
在该种情况下,受害者因受伤产生的诸如医疗费用、误工退减的收入等与就医治疗相关的事项,都应得到赔偿责任方的全面承担。
此外,如若受害者因此伤致残,其由此所增加生活所需的必要开销及因失去劳动力导致的收入损失,亦应该包括在赔偿范围之内。
例如,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和继续治疗而实际发生的必要康复费、护理费,及后续治疗费等等,皆属于赔偿责任人应负担的范畴。
再者,即便当事人已经死亡或离世,其近亲在经受同样精神折磨时,也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请主张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对于医疗费的问题,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两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