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其中一方患有神经病症,以至于夫妇之间的感情真实且极其严重地出现了裂痕,那么这两人亦有资格向
婚姻登记机关
申请离婚。
但若是存在一方患有的是间歇性的神经疾病这样的特殊情况,其配偶便有权选择在配偶的精神状态恢复正常的时候再共同商议并签订
离婚协议;
倘若并非如此,那就只能采取
诉讼途径来达成
离婚的目标了。《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
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
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