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黑网吧的合法性问题,我们必须明确指出其属于非法经营范畴,原因在于此类机构未取得相应的工商执照,严重违反了我国相关法律制度,导致市场运营紊乱,如果情节较为严重,还可能触犯非法经营罪的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目规定,凡违反我国国家公共安全方面的管理规定,存在任意一项非法经营行为,并且对市场秩序造成严重干扰,情节较重者,应判处为期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要处以所获得的违法收益一倍至五倍的罚金;
倘若情节格外严重,则将受到为期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惩罚,须处以违法收益一倍至五倍的罚金或是接受财物没收。
其中,具体列举的非法经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无任何法定资格便擅自经营法律、行政法规明文规定的专营或专卖物品,亦或其他受限贸易管制的物品;
(2)进行进出口许可证、原产地证明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经过特定审查程序才能经营的货物买卖活动;
(3)在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授权的情况下,擅自经营股票、期货或保险业务;
(4)所有其他被认定为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