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行为包括以下几种:
(1)未经商标注册持有人的授权,在同一类或相似类别的商品上使用与持有人注册商标完全相同或极为相似的标志,此乃严格意义上的商标侵权行为;
(2)销售侵犯已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这种情况下,销售商不应照常进行此类销售活动,因为一旦实施销售就构成了商标侵权行为;
(3)诸如盗用、违规制作他人已注册商标标识或是销售此类违法生产的商标标识以及未经商标注册持有人的允许,私自变更其原注册商标并将经过修改后的产品再次推入市场等行为都可视为商标侵权行为。《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