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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问题消费者怎样维权

食品问题消费者怎样维权
我们每个人都是消费者,都会购物买东西,但我们在购买的商品的时候,总会买到劣质产品,特别是现在网购非常火爆,买到劣质产品后却不能退还,使得我们的消费权益受到侵犯。关于消费纠纷时现在来说比较常见的一种纠纷,当消费的权益受到商家的侵权的时候,消费者要维护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失,就需要和商家打消费纠纷的官司。
2024-03-28 10:45:08 已帮助215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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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问题消费者怎样维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之相关条款规定,当消费者受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所带来的损害时,其可以选择向产品的销售商索取损失赔偿;
同时,亦可向产品的生产厂家提出上诉请求,寻求损害赔偿。
在接收到消费者为损失提出的索赔申请之后,作为直接接触消费者的生产、销售企业,必须坚决履行赔偿责任,不能有任何推卸行为;
对于生产环节中的责任,应由销售商先行承担赔偿责任,然后再依法追究生产厂家的法律责任;
而对于销售和售后环节的问题,则应由生产厂家来进行首次担责,一经受理,不能互相推脱,必要时,可以依法申请再审权。
如果生产者通过制造或售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给消费者,导致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除了赔偿损失之外,消费者还有权利要求生产厂家或销售商支付产品售价的10倍或者全部损失计算出来的3倍的赔偿金;
如果增加赔偿的金额未达到人民币壹仟元的话,则需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人民币壹仟元整。
但请注意,食品的标识或说明书若为合理且无碍食品安全的小瑕疵,并未对消费者造成误解或失误的情况下,上述条款仅供参考。《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
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
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
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
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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