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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父母买的房子婚后加名字如何办

1、无论结婚前或结婚后,如果购房资金由父母全额承担且房屋仅登记在其子女名下,那么此房产被视为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
2、针对婚前购置的房产,若产权凭证上记载的是购买者本人的姓名,这将被看作是一种个人财产,在涉及到离婚事务的处理时,不会作为共同财产来进行分割。
3、关于婚前购得的房产,即便在婚后该房产产生了增值,但增值部分并不属于婚姻中的共同财产,因此离婚时也不会被计入分配范畴。
4、如原有房产在婚前已被购买,并且产权凭证上的注册人仅为购买者自己,在此前提下,即使是在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贷款,离婚处理时仍需视双方共同还贷部分给予相应补偿。
5、若是男方在婚前拥有房产,然而婚后未经其妻子同意便擅自出售该房产,在此情况下,倘若女方想要恢复对该处房产的所有权,有关法院将会对此请求不予支持。
6、又假如婚后夫妻双方以家庭共有的名义资助一方父母购置的房改房,当离婚发生后,该处房产将归属于作为购买者的一方个人所有,而不会作为婚姻中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最新修订:2024-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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