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关于轻微伤二级这一问题,它往往涉及到故意
伤害罪这个
罪名。
这是因为
故意伤害特定他人身体组织,造成其具备法定伤势鉴定标准的情况下,会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而对于该罪的定罪和
量刑则主要依赖于损伤程度的轻重。
实际操作过程中,损伤程度将依照轻重分为轻微伤二级、轻微伤一级、
重伤二级以及重伤一级等
类别。
并且由于轻微伤和重伤之间的量刑范围有所差别。
其次,当故意伤害罪导致受害者达到了轻微伤二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强制性规定,应处以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留或
管制。
然而,由于伤势属于最为轻度的类别之一,并且在满足特定的法律要求后,特别是若能与受伤方达成调解协议,获得谅解,那么在
侦查阶段确实存在结案的可能。
同样地,假如在
审查起诉阶段能达到相关要求,也可实现不予
起诉的可能性。
最后,对于参与争斗产生的轻微伤,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
轻伤二级的案例可以处以1至6个月的
拘役。
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打架行为未触发
刑事制裁,即
刑事责任未被追究过,那么就不会留下
案底。
而案底的记录仅限于
刑事犯罪案件。
因此,即使存在打架行为,只要不构成残忍的故意伤害罪,且判处结果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内,其
刑事案底便会被准确记录在
个人档案之中。《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