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贷贷款未偿还一事,往往无需承担刑事责罚,因为该问题通常涉及到的是民法上的纷争。
然而,当借款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或是在法院发出强制执行令之后仍然坚持不归还原先贷款的,很可能会触犯刑法中所规定的诈骗罪以及拒不执行裁判、裁定罪等。
(1)网贷诈骗行为,即是指借用人利用虚假的名字、地址以及伪造的证件来怂恿网络借贷平台,并在获得贷款资金后迅速脱身的行为。
然而,如若借贷事件发生逾期甚至故意拖欠不还,且涉及的金额超过了2000元时,则可以被判定为诈骗罪。
(2)另一种可能导致需承担法律责任的现象便是,出借平台向法院提起诉讼,借款人被宣判需要归还贷款。
在此情况下,尽管借款人具备偿还账户的经济能力,却仍选择不履行义务,那么法院便可根据拒不执行裁判、裁定罪对其进行审判,追溯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