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地退场费用的核定与支付方式,均应由相关各方在协议(即所谓“合同”)中明确规定计算准则及实施路径。
退场费用,通俗地说就是
建筑工程中的
承包商在未经事先通知并获得同意的前提下擅自中断或宣告停滞其施工作业活动所必须向全体
劳动者作出的相应补偿措施,通常情况下,这笔费用都应当以一次性的方式直接支付给每一位接受补偿的劳动者,且支付金额应当精确至具体的数额上。《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
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
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