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若被告未能按照约定支付债务,相关民事主体可在诉讼时效内向司法机关提出诉讼请求。
待案件审理终结后,倘若他仍未偿清债务,相关民事主体便可申请强制执行。
2.一旦法院接受并进行强制执行程序,将会严格依照法律的规定,调查债务人名下的房地产、机动车辆、证券财产及银行储蓄等资产状况。
3.如果被执行人违反了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应尽义务,司法机关将有权对其实施以下所述的各项举措或通知相关机构予以协助:
限制其离境、在电子信用档案中记录、通过各种媒体平台公开其未能履行义务的信息,以及遵循法律规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4.对于具备偿债能力但却抗拒执行的行为,将可能涉及拒不执行裁判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